全县连续任职2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三职干部由县财政根据每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补助。目前,我县符合享受条件的离任村三职干部共有100人,按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标准,共需资金4.2万元。县财政已将资金拨付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