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对资产的管理作出了新的指示,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国有固定资产的分类更加细化,每一件资产均匹配了自己所属类型和级别,按照供需要求,进行了全新的配置,从而达到“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监督公证”的新目标。
龙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坚持“保完整、建台账、挖价值、拿举措”的原则,紧盯盘活闲置资产让镇公有资产释放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固定资产盘查工作,总共盘盈资产1158件,涉及约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