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职工参保登记 办事指南

发布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05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灵活就业人员还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

四、办理材料

1.在职职工:①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九、备注

1.职工参保登记含新增、暂停、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

2.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新增、减少等参保业务时,需提供编制部门审批盖章的人员变动申报凭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手续;⑤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⑥因死亡原因办理终止参保时,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死亡信息的,由申请人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申请人无法提供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3.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5.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办理地点: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迎宾大道149号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事务经办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0835-6522900、6525533

投诉电话:0835-6524014

乡镇(街道)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大川镇0835-6688228   太平镇0835-6582115      龙门镇0835-6673696  宝盛乡0835-6586093    芦阳街道0835-6522008  双石镇0835-6778024

思延镇0835-6563147  飞仙关镇0835-5953150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旧版
主办: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 承办: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联系我们:0835-6526078
备案号:蜀ICP备12028360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26020000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