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广大群众: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维护全县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乡镇赶场(赶集)等市场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的农村地区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第216次调度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暂停龙门镇赶集(赶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10号(星期三)起,暂停龙门镇赶集(赶场),具体恢复赶集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全镇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营人员和入店人员要持绿码,并严格落实扫码、亮码、测温、消毒、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三、全镇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错峰到超市、农贸市场购买生活物资,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