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认真抓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中心镇、中心村做强做优八条措施》贯彻落实,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序引导城乡居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构建文明的村风民俗,结合实际,特
一、把握核心内容
村规民约的核心内容包括行为事项、规范标准、奖惩措施、工作责任和其他基本信息。各村以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各村实际出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采取民主协商等办法,按程序修订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各村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四个核心内容:
(一)行为事项。约定事项不应面面俱到,针对目前比较突出的一个或几个事项进行约定,一般采取“一事一条,一条一事”的
(二)具体标准。对约定内容应逐一确定标准,如办酒席的条件及档次、规模,彩礼、随礼的金额限制等。明确告诉村民应做什么、如何做。
(三)奖励处罚。奖惩是制度执行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按照奖惩有据、奖惩分明、奖惩及时、奖惩公开的原则,鼓励遵守村规民约的行为,纠正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
(四)工作责任。村民委员会是执行村规民约 的责任主体,村民干部、村民小组长是具体责任人,全体村民和相关单位、个人均应履行规定的义务。
二、严格规范程序
(一)确定事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走院落、入农家收集民意,认真调查研究,归纳总结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需要写入村规民约的行为事项(一般不超过十项),研究具体标准、奖惩措施、责任人等核心内容,形成草案;
(二)征集意见。将草案和征求意见表分发村民、村民小组
(三)乡镇把关。村民委员会将修改完善的草案报送乡镇征求意见,乡镇就草案是否符合本村实际等提出修改意见后,交乡镇司法所(法律顾问)和县民政局审核审阅,并负责汇总修改;
(四)司法审核。对草案中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抵触的,司法所或律师
(五)县级审阅。对不符合上级指示精神或制订程序不规范的,由县民政局提出修改意见;
(六)表决决定。村民委员会将通过乡镇把关的草案公示十日以上后,召集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讨论决定,有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规民约始得通过;
(七)公示备案。以村务公开栏、新村聚居点、QQ、微信、村村通等
(八)档案保存。将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过程装入档案进行保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二)强化指导宣传。联系村班子成员及驻队干部要深入各联系村开展督促指导,确保修订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广泛深入、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村干部自身法律知识水平,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
(三)责任分工
各联系村班子成员及驻队干部要督促本次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工作,深入走访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民政所指导各村做好村规民约、公约制订修订的各项技术性工作,做到程序合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司法所做好村规民约内容的合法性检查,组织村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修订制订工作,严把法律关;各村按要求开展村规民约的制订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档案管理
各村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操作,注意收集每个环节产生的文件、影像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合理分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