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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由谁管辖?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0-14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条理解与适用】

违法行为发生地是确定管辖的基本标准。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在其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被发现,该地方都可能成为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可以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和违法行为结果地。制造、运输、销售假药涉及多个地方的,每个地方相应的行政机关都拥有地域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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