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上午,市级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我局下属医疗机构太平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督导。
通过本次督导发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报销流程不规范、方案制定不完善、佐证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整改相关问题,保障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基础民生工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在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保障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