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保障晚年生活困难的农村籍退役老兵基本生活权益,国家设立了针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的生活补贴制度。此项补贴旨在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一份生活上的支持,传递社会对他们的崇高敬意与温暖关怀。现将办理此项补贴的相关要求与流程说明如下。
明确申请对象资格是关键。此项补贴的惠及对象有着明确的条件设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首先,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地区农村户籍,即农业户口身份是基本前提。其次,申请人年龄需达到或超过60周岁,年龄认定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第三,申请人需是光荣退出现役的军人,需能提供有效的《退伍证》、《退役证》或官方档案材料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最后,也是核心要求,申请人应无固定工作且无社保性质的养老收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拥有农村承包地、依靠务农或打零工等不稳定收入来源,且未享受上述社保养老金的,符合此项收入条件规定。通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如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不影响申请资格,具体执行请参照本地细则。
办理流程清晰规范,需主动提出申请。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军人,在年满60周岁当年即可启动申请程序。办理始于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委托书及双方证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需填写指定的审批表格,并备齐所需证明材料,可能涉及无业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申请提交后,将经历多级审核确认。首先,乡镇(街道)服务站接到上报材料后,进行更细致的复核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资格条件无误,必要时会进行入户调查。复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汇总上报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最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审批机关,对上报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核实核心资格条件是否完全
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将秉持尊崇与关爱之心,竭诚为老兵们提供咨询与协助服务,确保国家优抚政策精准落地,温暖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役老兵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