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自治建设。持续推进“自治委”建设赋能乡村治理,全方位构建“党组织+自治单元”体系,以党建引领基层民主协商自治为核心目标,健全自治委人员、制度、要素三个方面保障机制,完善“自治委+党员志愿者”体系,通过“党员示范户”挂牌,引领带动群众完成从旁观者到参与者角色转变,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牢牢把握“党建+服务”主线,着力在办好民生实事上下功夫,抓好民生保障为全镇303户435人发放低保资金205.82万元,申请临时救助资金2.9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高龄老人、重度残疾人等津补贴159.28万元;实施抚恤补助优待政策,发放八一慰问金311人约5.24万元;落实惠农政策,发放耕保补贴4817户163.38万元,稻谷补贴2722户21.59万元,种养殖补助40.82万元,小额贴息8.4万元。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收集社情民意、信访诉求,落实“一对一”信访台账,办理省、市、县交办信访件约63件,镇、村调委会成功调解矛盾纠纷56件,矛盾纠纷系统录入调解21件,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稳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