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全林业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6月10日,县林业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会上就《中华人民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工作,为法律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滥捕滥猎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法律法规落地见效;三是要加强协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