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统一制定并落实资产购置审批、登记备案、调拨报废等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处置等流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完成低效运转资产调剂审批223.23万元,报废处置审批220.04万元。进一步加强资产规范化管理,减少了无效资产占用,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