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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的范围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2-07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普法讲堂

被收养人首先应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因此被收养人应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未成年人具有丧失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形之一,可被他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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