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621.977 | 4167.829852 | 9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734.2 | 1660.052852 | 96% | ||||
地方资金 | 380 | 0 | 0% | ||||
其他资金 | 2507.777 | 2507.777 | 10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受益农户数23145户;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42台(套); 3.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40名农技人员参加为期一周的知识更新培训; 4.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试点县1个,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7个; 5.省级及以上示范社1个,省级以下示范社1个(支持川猪类农民合作社);支持示范家庭农场≥7个(其中:支持川猪类家庭农场金额3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0%; 6.培训高素质农民52人。 | 1.受益农户数23428户;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18台; 3.实际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62名农技人员参加为期一周的知识更新培训; 4.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试点县1个,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67个; 5.支持省级及以上示范社1个,省级以下示范社1个(支持川猪类农民合作社);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其中:支持川猪类家庭农场1个,金额30万元),支持县市级家庭农场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95%; 6.培训高素质农民53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 | 42台 | 118台 | |||
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40名农技人员参加为期一周的知识更新培训。 | 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40名农技人员参加为期一周的知识更新培训。 | 实际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62名农技人员参加为期一周的知识更新培训。 | |||||
建设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试点县1个 | 1个 | 1个 | |||||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7个 | ≥17个 | 67个 | |||||
支持省级及以上示范社1个,省级以下示范社1个(支持川猪类农民合作社) | 2个 | 2个 | |||||
支持示范家庭农场≥7个(其中:支持川猪类家庭农场金额30万元) | 7个 | 7个 | |||||
培训高素质农民52人 | 培训高素质农民52人 | 培训高素质农民53人。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年终资金兑付率 | 100% | |||||
资金对付时限 | 按时兑付 | 按时兑付 | |||||
成本指标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购机投入 | 71.624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农户数 | 23453户 | 23428户 | 接受失败农户信息更正中 | |||
受益农户 | 116户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政策公开率 | 100% | ||||
群众满意度达到70%以上 | 群众满意度达到70%以上 | 实际群众满意度95%。 |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未发现资金时候用有重大违纪问题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80 | ≥95% | |||||
…… | 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85% | 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85% | 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含)-10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