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县发改局组织开展2022年“星期五课堂”第一期,课上原文学习了《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等内容,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和服务范围,强化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细化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措施,激励了社会力量的参与,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了细化规定。
通过这次学习,干部职工对《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