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7月23日,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向行政复议申请人听取了意见。
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示了与申请人本人行为有关的签字、行政行为对申请人涉案的资格资质、权利义务以及申请人在申请书等材料中所述,与被申请人证据材料反映的案件事实有矛盾的部分等证据,并询问了申请人在行政行为作出过程中,申请人的知情、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性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将申请人的意见如实记录在案,并让申请人确认后签字按手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使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充分了解案情后作出公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