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是雅安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针对新村聚居点管理过程中“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已于2017年7月20日起施行。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率队到飞仙关镇,专题调研《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情况.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武汇报《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镇人大主席高俊汇报飞仙关镇《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飞仙关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进一步发挥聚居点自管委的作用,切实规范小区住户的日常行为习惯;进一步以聚居点规范化管理为契机,全面推动全镇“四好村”建设。
黄志琼强调,要依据《条例》着力加强新村自管委组织体系建设,强化新村管理人员的技能和业务培训,落实自管委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理顺和处理好自管委与村“两委”的关系,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同时,要把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贯穿到新村管理的各个方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群众自觉遵守、贯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