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人民调解室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具有贴近群众、灵活快捷、成本低廉、履行率高等优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矛盾纠纷调处目标,竭力护航平安芦山建设。
着力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水平。立足我县实际,依托全县8个乡镇(街道)、33个村(社区)分级建立4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调解组织网络。通过聘任、任命等
强化纠纷排查化解,做实稳控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紧盯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广泛、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分类分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落实日排查周研判制度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稳控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及时就地妥善化解邻里、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房产物业等易发多发纠纷。进一步化解道路交通、消费、旅游、知识产权及新业态等行专领域纠纷,切实定纷止争、防范风险。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08起,成功108起,成功率达100%。
发挥制度效力,凝聚调解合力。主动与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沟通对接,在捋顺各自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分工合作、协同联动,下好“一盘棋”,打好“组合拳”。加强诉前引导、案件分流、受理调解等诉调对接工作。做好诉前引导,广泛、充分释明调解的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