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财行[2018]1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款吃喝”问题
未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未存在接待费“三单”不齐的问题;未存在超范园、超标准开支接待费问题;未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开支接待费问题;未存在培训违规支出问题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差旅费问题
不存在定额发放、虚报冒领的问题;不存在超范园、超标准发放问题;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地的出差、下乡活动、虚报冒领差旅费的问题。
三、乱发钱物问题
不存在违规发放各种奖励情况;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存在自行提高上级政府批准的地方津贴补贴标准;不存在违规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或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