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芦委办〔2018〕70号文件精神,由县安监局牵头,县旅游局、县交通局积极协助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本次重点对液化、烟花爆竹、加油站等高危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向企业告知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针对可能产生的高温、多雨、雷电、大风等天气,要求企业严格加强液化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液化罐的管理,防止因高温、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要求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工艺、重点设备、重点岗位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搞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防雷电设施的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