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文物保护与管理,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的文物保护工作,切实将《中华人民
一、强化宣传,凝聚共识。一是邀请专家围绕新法修订背景、核心内容等,对全局职工开展专题培训,解读法条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新法意义与要点,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氛围。
二、完善制度,夯实根基。一是依据新法
三、深化实践,激发活力。一是严守新法“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贯穿文物保护全流程,保障文物真实性、完整性;二是落实“先调查、后建设”机制,项目建设改造前组织专业力量排查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避免建设性破坏;三是实施文物数字化保护、预防性保护项目,
四、活化利用,深化教育。一是建成红军石刻标语陈列展布展、姜维生平事迹暨芦山民俗展、石刻馆博物馆汉砖展、乐以琴生平事迹暨乐氏家风展等特色展,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二是开展“品年味、话年俗”“共聚姜城·喜闹元宵”“遇见平襄遗风,探秘古建斗拱”“触摸千年印记,传承拓印技艺”等宣教活动20余场,推动文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