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太平镇胜利村、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12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太平镇胜利村、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反馈后,太平镇党委和各村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目前,巡察反馈的胜利村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修订完善制度1个,批评教育6人次;钟灵村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6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修订完善制度1个,批评教育6人次;大河村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6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批评教育8人次;祥和村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修订完善制度1个,批评教育7人次。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太平镇胜利村、大河村、祥和村、钟灵村党组织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各村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反馈意见后,太平镇胜利村、大河村、祥和村、钟灵村党组织成立了以各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确保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太平镇胜利村、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落实,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一对标,立行立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全面深入整改。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主要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同时,全面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大河村于2024年1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河村、祥和村、钟灵村、胜利村分别在2024年1月5日、1月9日、1月9日、1月19日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加强和美乡村建设的学习,提前谋划和美乡村建设工作。
(2)大河村、钟灵村、祥和村、胜利村分别于2024年1月5日、1月9日、1月16日、1月19日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大河村、祥和村、胜利村分别于2024年1月8日、1月16日、1月26日召开集体经济成员代表大会,谋划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大河村于2024年1月5日组织村组干部参观集体经济鱼塘及桥梁建设情况,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
(4)大河村就“袁某家庭人员确认书存在未签字、捺印,房屋情况摸排表存在无摸排人员签字的情况”进行了入户核实,确认书本人已签字、捺印,房屋情况摸排表摸排人员已签字。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端正工作态度,落实工作责任。
(5)就“钟灵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涂某某等农户……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的问题,镇纪委对钟灵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1月5日,钟灵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已与涂某某等农户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整改进度:第一、五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对监测户郑某某收入进行了重新核算,并举一反三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再次明确相关纪律和要求。
(2)钟灵村就“王某某等农户2023年风险线索入户调查表“是否存在返贫风险”栏未下结论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签字确认,举一反三对2023年度风险线索户入户开展全面自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切实加强驻村工作组的管理,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问题整改专题会,学习《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要求驻村工作队员之间加强沟通,做好驻村工作交接,规范驻村签到。组织驻村工作队完善工作交接清单,健全交接台账,并撰写村情民情调研报告和2024年度驻村工作计划等。
(4)大河村召开推进“厕所革命”专题会,研究制定推进大河村“厕所革命”措施,并将责任细化到人。截至目前,大河村已完成“厕所革命”154户,完成率91.1%,符合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完成率85%的验收要求。祥和村对厕所革命推进缓慢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召开村组干部会强化干部思想认识,强化干部责任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大河村对2022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教育补助公示资料“填表人”“负责人”栏等空白内容进行了核实完善,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针对“持续推动产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对承租方进行多次催缴无果,现已提起司法诉讼,等待法院判决。
(2)钟灵村强化冷水鱼品牌打造,加强宣传推广,拍摄制作宣传片,在四川卫视相关栏目专题播出。
(3)祥和村加强集体经济茶园种的管护,聘请当地群众对茶园进行施肥、除草、补栽,集体经济茶园得到了最大限度地管护,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群众收入。
(4)大河村召开村组干部大会谋划茶叶、中药材发展措施,邀请上级部门指导种植技术,争取茶叶、中药材产业形成规模化效应,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祥和村邀请农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对茶叶、毛叶山桐子树种植、管理技术进行培训指导,并组织群众开展茶园施肥、除草、补栽等管理,确保产业健康发展,集体经济取得收益。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5.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管理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胜利村、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商议生猪代养场的出租事宜,2023年11月公开挂网招标出租,取得租赁收入30万元,胜利村、大河村、祥和村根据资额占比获得集体经济收入分红8万元,钟灵村6万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6.针对“落实农业特色产业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4年4月1日,太平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函要求拨付胜利村、大河村冷水鱼养殖项目补助款;4月11日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款共计8.7万元拨付到太平镇人民政府账户;4月24日,太平镇人民政府将胜利村、大河村冷水鱼养殖项目补助款拨付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7.针对“‘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祥和村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安排专人对“厕所革命”验收资料进行核实完善,并要求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验收程序,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钟灵村对“厕所革命”建设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核实完善,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厕所革命”项目建设资料5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钟灵村、胜利村、大河村、祥和村已召开村“两委”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
(2)胜利村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胜利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并进行公开公示。祥和村于2024年2月2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订了红白理事会章程。
(3)胜利村、大河村积极对接镇文明村镇争创经办人员做好争创工作,并组织学习其他村先进的争创经验和做法。
(4)胜利村对农家书屋进行整理,按要求开放农家书屋10余次,组织、鼓励群众用好农家书屋。
(5)钟灵村、大河村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计划,并按月开展活动。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四、五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9.针对“疑难问题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环境卫生整治人工费73350元已于2023年12月15日全部支付到位。
(2)2024年2月1日,“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已全部兑现到位。
(3)胜利村高某某房前通组公路路基塌陷相关问题经镇政府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已进行勘查设计,等待项目招标后进行道路修复。钟灵村已建立相关问题台账,并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研判,通过项目争取、发动群众等方式进行解决。
(4)大河村已组织人员对木坪子河边垃圾进行清理,坪溪聚居点损坏路灯已全部更换。
整改进度:第一、二、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胜利村、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已完成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全面排查,因“三资”系统现在处于关闭状态,待系统开放后及时进行录入。
整改进度: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整改。
11.针对“压实项目建设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大河村对接相关单位对审批时间进行了核实完善,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全覆盖梳理项目资料,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大河村对接相关单位对黑土溪组道路加宽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进行了完善,组织村组干部学习《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祥和村按要求收集了对程某某、乐某某、高某某2022年种植养殖补助项目验收资料(第二批)验收照片打印存档,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4)胜利村就2023年(第一批)脱贫户种植养殖项目县级未验收就公示的问题,强化驻村纪律,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经了解胜利村、大河村收到的秸秆禁烧处置费和野外用火罚款不属于罚没收入,属依据村规民约收取的环境卫生处置费。
(2)钟灵村就财务报销发票不规范的问题,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祥和村就集体经济收收据入账的问题,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学习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对2023年9月17日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民主评议会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修正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钟灵村对高某某、伍某某2021年防返贫动态监测风险线索收集及核实台账备注栏中“健康立卡户”修正为“建档立卡户”。
(2)祥和村对村集体经济茶园项目茶苗供货情况进行了核实,实际供货、出货数量均为“6000”,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完善,并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胜利村就第二党支部党组织会议涉嫌后补的情况,对党支部书记李志平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记录错误的地方进行纠正。要求村组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相关内容,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
(4)钟灵村对2023年防返贫动态监测分析研判会议时间进行了核实并修改完善了档案资料,召开驻村工作队问题整改专题会,要求驻村工作队要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细致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4.针对“基层治理工作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分别在2024年1月16日、1月17日、1月18日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党支部书记分别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要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规范村民代表大会程序。
(2)大河村杨某某已将领取的2022年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3600元退还到镇政府账户,镇政府已于2024年4月12日重新审批下发。
(3)祥和村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工作作风,严谨细致做好会议记录。并举一反三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程序,依法依规选举,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5.针对“‘三务’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大河村通过村组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三务”公开要求,严格按照“三务”公开要求公示公开,及时、规范进行“三务”公开。
(2)钟灵村重新设计公开栏板块并完成安装,增加了财务、项目公开栏。
(3)胜利村、钟灵村、大河村及时更新完善公示资料并对公示过期资料进行清理装档;祥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各项公示资料公示情况进行检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针对“落实加强村级纪检组织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祥和村纪检员已按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完善档案资料,自巡察反馈以来,胜利村、祥和村纪检员开展监督检查15次。
(2)镇纪委已组织村纪检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3)胜利村、大河村、祥和村已经设置“纪检员办公室”标识牌并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来访须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等工作制度流程并上墙。
整改进度:第一、三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镇纪委对胜利村第一党支部书记、第二党支部书记,大河村党支部书记,祥和村党支部书记,钟灵村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大河村、钟灵村、祥和村、胜利村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1月16日、1月17日、1月19日召开支部大会,学习《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党员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组织生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8.针对“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钟灵村就“第二党支部2021年1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正式党员应到53名、实到26名,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表决,违反《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问题,对钟灵村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深刻反思,作出书面检讨,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钟灵村党总支加强对钟灵村第一、第二党支部进行业务工作指导,督促指导两个支部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3)镇纪委对胜利村第一党支部书记、大河村党支部书记、祥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各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指导,要求进一步规范支委会议事内容,不得以工作安排会代替支委会。
(4)胜利村督促指导第二党支部核实完善两次支委会会议时间、参会人员等内容,举一反三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各支部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第一、三、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9.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党内规章制度,提高党性意识;钟灵村于2024年1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观看警示教育片。
(2)对钟灵村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第二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3)镇纪委对大河村党支部书记、祥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4)祥和村于2024年2月10日通过召开支委会,开展讲党课活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规定,按月开展主题党日 活动。大河村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召开支委会,安排部署“三会一课”相关工作,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0.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党委书记对胜利村第一党支部书记、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两个支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
(2)胜利村第一、第二党支部于2024年1月19日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理清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21.针对“落实整改不到位、‘后半篇文章’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组织胜利村、钟灵村、大河村、祥和村商议生猪代养场的出租事宜,2023年11月公开挂网招标出租,取得租赁收入30万元,胜利村、大河村、祥和村根据资额占比获得集体经济收入分红8万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2.针对“提升巡察整改成效不显著、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李某某风险线索入户核查表信息进行了核实完善,并召开驻村工作队问题整改专题会,认真学习“四个不摘”要求、《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等文件精神,确保工作严谨、准确。
(2)钟灵村重新入户核实李某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召开了风险线索研判会,研究议定李某某家庭不存在致贫风险,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完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3.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胜利村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李某某家庭情况重新入户调查,对风险线索入户核查表信息进行了核实完善,并召开驻村工作队问题整改专题会,认真学习“四个不摘”要求、《脱贫户和监测户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等文件精神,确保工作严谨、准确。
(2)钟灵村已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全面的核查,对存在问题的合同,核实完善合同内容后,与农户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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