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规划需要整体搬迁的工商企业经营用地,同一宗地只有一个用地意向者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并挂牌公示。
对投资规模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新建工业或大型商业设施等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地价标准,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摘自《国务院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