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县旅游局执法人员开展了A级景区的日常巡查,主要对三个景区的制度执行、接待服务、安全、环境卫生、消防、环保、地质灾害等方面进行了巡查。
针对巡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对各景区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服务接待制度,确保游客中心接待服务到位。二是务必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及时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景区环境。三是责任意识要牢记,消防安全检查要扎实开展。四是要有主人翁意识,景区形象不仅代表景区还代表我县旅游形象,要主动思考、主动建设、主动服务,共同树立“秀美芦山”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