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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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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6上午,县旅游局党组扩大会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2015年12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共10章97条,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重点目标的管理、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切实加强景区反恐工作,在日常的巡查工作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注重与当地派出所加强沟通。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让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大家对反恐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芦山旅游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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