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森林草原防灭火火险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森林草原火灾教训,着力解决应急响应和预警不同步、分级应急响应机制不健全、条块协同联动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形成“精准预警、分级响应、科学防控、充分准备、沉着应对”闭环体系。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森林草原防灭火火险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预防为主,做到应急响应与预警同步启动。强化预警信息研判,综合气象、林业预测预报,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天气、地形、植被、火源等条件,划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并及时准确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风险,同步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力量前置,实现“防、备、救”全链条协同发力。
二、实行分级响应,科学清晰划分响应等级。根据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动响应划分为四个响应等级。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时,预警地区原则上同步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级联动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原则上同步启动二级联动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原则上同步启动三级联动响应;发布蓝色预警时,原则上同步启动四级联动响应。
三、注重因地制宜,灵活自主启动预警联动响应。根据省、市响应启动情况,在科学精准研判辖区气候、物候等因素基础上,我县将自主决定应急响应等级、确定应急响应时长等。当我县启动一级预警联动响应时,可根据本地工作需要,向市森防指提出增派力量的请示,严格落实市森防指作出的批复和安排。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森林草原防灭火火险预警
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一、一级联动响应措施(红色预警期间)
(一)源头防控
1.集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加强输配电设施本体及附属设备缺陷综合治理,重点消除倒塔、断线、掉串、短路等火灾隐患。加强对林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并采取兜底性保护措施。
2.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依法从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可能引起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实施严格管理。
3.县人民政府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区域内居民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封禁区域。
4.林业部门停止野外用火审批,所有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一律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
5.红色预警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和村(组)严格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落实1名村(社区)责任人、1名亲属监护责任人,逐一敦促提醒、加强教育引导。
6.巡山护林员、瞭望员、卡防点值守人员全员上岗,设置红色预警信息提示牌,加密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增设必要临时检查卡点,实现进山入林口全覆盖。
7.“村口、路口、山口”检查卡点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火源进山入林。
8.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根据气象部门大风预警,按照预案及时做好现场测风监测、停运避险报批、用户停电通知等准备工作,对预警范围内输配电线路加密巡护监测频次和工作调度。如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
9.红色预警期间,县、乡、村三级通过“魅力芦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公文交换系统、短信、微信、村村响、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预警信息、禁火令、封山令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二)气象监测
10.县气象部门做好火险气象等级和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实时开展大风监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示县森防指办、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电力等部门(单位)做好防范。
(三)应急准备
11.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
12.严格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整修维护并保持完好,消防水池蓄满备足。
13.县专业扑火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半专业扑火队、群众义务扑火队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应当出库上车,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14.县专业队伍依托乡镇中心消防站靠前驻防、带装巡护,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出动准备。半专业队伍、群众义务队伍以村布防、带装巡护。
15.县人武部组织民兵,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16.积极配合省市队伍开展靠前驻守,机动拉练,对城镇、居民区和重要目标周边,开展增湿作业、机动巡护和重点区域勘察,筹划力量、装备增援等工作,协助省市队伍做好后勤保障。
17.积极配合市森防指办向省森防办汇报,争取森林航空消防力量开展空中巡护,做好增援准备。
18.红色预警区域涉及的乡镇(街道)做好潜在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的生活、医疗等物资准备,安排部署转移群众安置接收工作。
19.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动方案》要求,提前成立工作组,发生火灾立即赶赴火场。
(四)值班值守
20.县森防指办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21.县公安、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负责同志在县森防指办联合值守,扁平化开展工作。
22.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应当24小时轮流带班值守,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状态下全部上岗待命。
23.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本辖区,须报上一级指挥长批准同意,红色预警期间至少有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辖区内值班值守。
24.县森防指“一办六组”组长(主任)离开辖区,须提前报本级指挥长批准同意。
(五)督导检查
25.县、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责任包干领导到包保区域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26.村级责任包干干部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村组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等一线人员保持在岗在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严防死守野外用火行为。
27.县级部门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值班值守、应急准备等火灾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28.红色预警发布后,县森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调度会,调度全县火险预警和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派出工作组到红色预警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县森防指办加强工作调度和抽查。
(六)情况报告
29.各乡镇(街道)将每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县森防指办。县森防指办每日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县森防指和市森防指办。
30.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每日向县森防指办报送一级联动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其中,县林业局主要报送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做好卡防点值守、护林员巡护、林业管理地方扑火队伍前置、违规野外用火查处等工作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报送力量前置、机动巡护、实战演练等情况;县气象局主要报送气象监测、预警和人工增雨准备等情况;县经信商科局主要报送通信保障准备工作情况;县经信商科局、国网芦山供电公司主要报送林区输配电设施停运避险情况。
二、二级联动响应措施(橙色预警期间)
(一)源头防控
1.集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加强输配电设施本体及附属设备缺陷综合治理,重点消除倒塔、断线、掉串、短路等火灾隐患。加强对林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2.县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县人民政府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区域内居民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封禁区域。
4.林业部门停止野外用火审批,所有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一律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
5.橙色预警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严格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6.巡山护林员、瞭望员、卡防点值守人员全员上岗,设置橙色预警信息提示牌,加密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严格进山入林检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增设必要临时检查卡点,实现进山入林口全覆盖。
7.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根据气象部门大风预警,按照预案及时做好现场测风监测、停运避险报批、用户停电通知等准备工作,对预警范围内输配电线路加大巡护监测频次,如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
8.橙色预警期间,县、乡、村三级通过“魅力芦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公文交换系统、短信、微信、村村响、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预警信息、禁火令、封山令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二)气象监测
9.县气象部门做好火险气象等级和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准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实时开展大风监测。提示县森防指办、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电力等部门(单位)做好防范。
(三)应急准备
10.各乡镇(街道)、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做好潜在受威胁群众转移临时安置规划。
11.严格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整修维护并保持完好,消防水池蓄满备足。
12.县专业扑火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半专业扑火队、群众义务扑火队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应当出库上车,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全时、全员、全装待命。
13.县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带装巡护,随时做好出动准备。半专业队伍、群众义务队伍以村布防、带装巡护。
14.橙色预警期间,县专业扑火队伍按照县森防指部署要求,对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城镇、居民区周边和重要目标开展增湿作业、驻守巡防以及机动巡护。
15.积极配合省市队伍开展前置驻防,联防联控、实战演练、重点区域勘察等战备工作,并协助省市队伍做好后勤保障。
16.积极配合市森防指办向省森防办汇报,争取森林航空消防力量开展空中巡护,做好增援准备。
17.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的有关准备。
(四)值班值守
18.县森防指办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19.县公安、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0.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应当24小时轮流带班值守,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状态下全部上岗待命。
21.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本辖区,须报上一级指挥长批准同意,橙色预警期间至少有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辖区内值班值守。
22.县森防指“一办六组”组长(主任)离开辖区,须提前报本级指挥长批准同意。
(五)督导检查
23.县、乡镇(街道)、部门责任包干领导应当到责任地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加强督促检查。
24.村级责任包干干部落实“叫应”机制,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村组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等一线人员在岗在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严防死守野外用火行为。
25.县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森防指办主任主持召开调度会,调度火险预警和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并派出工作组到橙色预警响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
26.县级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火灾防范应对工作。
27.县森防指办加强工作调度和抽查检查。
(六)情况报告
28.各乡镇(街道)将每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简明扼要报县森防指办。县森防指办每日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简要报县森防指和市森防指办。
29.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向县森防指办报送二级联动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其中,县林业局主要报送卡防点值守、护林员巡护、违规野外用火查处、预警叫应等工作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报送力量前置、机动巡护、实战演练等情况;县气象局主要报送气象监测、预警和人工增雨准备等情况;县经信商科局主要报送通信保障准备工作情况;县经信商科局、国网芦山供电公司主要报送林区输配电设施停运避险情况。
三、三级联动响应措施(黄色预警期间)
(一)源头防控
1.常态化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加强输配电设施本体及附属设备缺陷综合治理,重点消除倒塔、断线、掉串、短路等火灾隐患。对林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回头看”。
2.通过“魅力芦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短信、村村响等方式,加强黄色预警信息宣传。
3.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格农业生产、施工作业、计划烧除等野外用火审批,落实野外用火事前申报审批报备、事中监管到位、事后巡查销号。
4.黄色预警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加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5.村(社区)干部、巡山护林员加强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和防火宣传。
6.林区卡防点值守人员严格执行检查制度,设置黄色预警信息提示牌,加强林区巡护巡查,严禁火源进山入林。
(二)气象监测
7.县气象部门做好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提示县森防指办、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电力等部门(单位)做好防范。
8.大风黄色预警时,县气象部门加强同国网芦山供电公司及线路产权单位会商研判,各电力线路产权单位视情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实施拉闸断电。
(三)应急准备
9.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
10.县专业队伍集中驻训,开展实战演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确保随调随用。
11.严格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整修维护,消防水池蓄满备足。
12.积极配合市森防指办向省森防办汇报,争取森林航空消防力量开展空中巡护,做好增援准备。
13.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的有关准备。
(四)值班值守
14.县森防指办应当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15.县公安、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督导检查
16.乡级责任包干领导到责任地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17.村级责任包干干部落实“叫应”机制,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
18.县级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9.县森防指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调度会,调度火险预警和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派出督导组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四、四级联动响应措施(蓝色预警期间)
(一)源头防控
1.常态化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加强输配电设施本体及附属设备缺陷综合治理,重点消除倒塔、断线、掉串、短路等火灾隐患。
2.严格野外用火审批,落实野外用火事前申报审批报备、事中监管到位、事后巡查销号。
3.通过“魅力芦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短信、村村响等方式,加强蓝色预警信息宣传。
4.村(社区)干部、巡山护林员履职尽责,加强防火知识宣传。
5.蓝色预警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加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6.林区卡防点值守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检查制度,设置蓝色预警信息提示牌,严禁火源进山入林。
(二)气象监测
7.县气象部门关注应急响应区域极端天气(大风、高温、雷电等)情况,及时向县森防指办、林业、电力等部门(单位)推送监测报告和预警。
(三)应急准备
8.县专业扑火队伍集中驻训,清点补充防灭火机具、装备、物资。
9.严格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野外停机坪等整修维护,消防水池蓄满备足。
(四)值班值守
10.县森防指办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五)督导检查
11.村级责任包干干部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
12.县级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3.县森防指办派出督导组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